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4年8月7日,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據《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以及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該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占地面積69畝,項目分二期建設,一期建設年產1.5萬噸UV單體(活性稀釋劑)聯產(聚)丙烯酸鈉3000噸/年、年產1.5萬噸UV樹脂(低聚物)生產線及其配套設施。二期建設一條年產1.5萬噸UV單體(活性稀釋劑)聯產(聚)丙烯酸鈉3000噸/年、年產1.5萬噸UV樹脂(低聚物)生產線及其配套設施。本階段建設為項目一期內容。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2年9月14日,銅陵經開區經濟發展局準予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銅陵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銅陵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備案,項目代碼:2101-340706-04-01-244202。2023年1月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23年3月2日,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局以文件(安環〔2023〕10號)《關于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對項目進行批復。2023年11月14日申報排污許可證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端公開排污信息,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40700MA2WJRHX52001V。
(三)投資情況
項目當前階段實際總投資3097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230萬元,占實際總投資的7.19%。
(四)驗收范圍
(1)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中的年產1.5萬噸UV單體(活性稀釋劑)聯產(聚)丙烯酸鈉3000噸/年生產線、年產1.5萬噸UV樹脂生產線;
(2)主要生產車間:UV車間一、干燥包裝車間;
(3)相關配套設施設備,包括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儲運工程、環保工程;
(4)檢查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各項環保設施的實際建設、管理、運行狀況以及各項環保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5)監測分析建設項目外排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排放達標情況;
(6)監測統計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標的達標情況。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工藝廢水、循環冷卻系統置換排水、設備沖洗廢水、地坪沖洗廢水、真空泵置換排水、有機廢氣噴淋廢水、含塵廢氣噴淋廢水、實驗室質檢排水、純水制備濃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1)工藝廢水
項目生產工序產生的工藝廢水主要有三類:
①酯化廢水、堿洗廢水,分別經車間中間工藝水罐暫存后,泵送到干燥包裝車間的副產(聚)丙烯酸鈉的制備;
②酸性高濃廢水:一次水洗廢水,泵送到干燥包裝車間的“密閉中和槽中和+四效蒸發器蒸發除鹽”預處理后,經管道輸送到污水站的高濃廢水收集池,經“曝氣氣浮”預處理后進入混凝沉淀池,混凝沉淀處理后再進入綜合厭氧調節池,進入深度處理(UASB+A/O+二沉池);
③高濃廢水:UV單體生產二次水洗廢水、蒸餾廢水,(聚)丙烯酸鈉生產四效蒸發冷凝廢水、干燥冷凝廢水,高濃廢水經管道輸送匯總到污水站的“高濃廢水收集池”,經“曝氣氣浮”預處理后泵送到混凝沉淀池,混凝沉淀處理后進入污水站的綜合厭氧調節池,進入后續的深度生化處理(UASB+A/O+二沉池)。
(2)設備沖洗廢水
設備沖洗廢水與其他高濃廢水混合后進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高濃度廢水收集池。
(3)地坪沖洗廢水
地坪沖洗廢水與其他高濃廢水混合后進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高濃廢水收集池。
(4)循環冷卻置換排水
循環冷卻系統置換排水與預處理后的高濃廢水混合后進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綜合廢水厭氧調節池,調節后進入深度處理(UASB+A/O+二沉池)。
(5)純水制備濃水
純水制備濃水與預處理后的高濃廢水混合后進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綜合厭氧調節池。
(6)真空泵置換排水
真空泵置換排水經收集后進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高濃廢水收集池。
(7)含塵廢氣噴淋廢水
含塵廢氣噴淋塔置換排水經收集后進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綜合厭氧調節池,調節后進入“UASB+A/O+二沉池”深度處理。
(8)有機廢氣噴淋廢水
有機廢氣噴淋廢水排水經收集后進入污水處理站高濃廢水收集池,經曝氣氣浮預處理后,泵送到混凝沉淀池,混凝沉淀后進入“綜合厭氧調節+UASB+A/O+二沉池”深度處理。
(9)實驗室質檢排水
實驗室質檢排水經收集后進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綜合厭氧調節池,調節后進入“UASB+A/O+二沉池”深度處理。
(10)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的綜合厭氧調節池,調節后進入“UASB+A/O+二沉池”深度處理。
(11)初期雨水W
收集后,分批與工藝廢水混合后進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綜合厭氧調節池,調節后進入“UASB+A/O+二沉池”深度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有:UV單體生產廢氣、UV樹脂生產廢氣、(聚)丙烯酸鈉生產廢氣、酸性高濃廢水預處理廢氣、污水站廢氣、罐區廢氣、危廢庫廢氣。
(1)UV車間一的UV單體和UV樹脂工藝有機廢氣分別經放空管收集匯總到“一級冰水冷”預處理,預處理后和一期/二期的干燥包裝車間的工藝廢氣(含中和、蒸發預處理廢氣),匯總到全廠末端先經“一級水噴淋”再進RTO焚燒裝置處理后到20m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
(2)污水站的高濃度廢水池曝氣和曝氣氣浮廢氣分別收集后匯總到全廠末端“RTO焚燒裝置”處理后,經1根高20m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
(3)干燥包裝車間的(聚)丙烯酸鈉干燥、包裝含塵廢氣,經配套的“二級水噴淋”裝置處理后經1根高15m排氣筒DA004排放。
(4)危廢庫廢氣、儲罐呼吸廢氣匯總到配套的“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根高15m排氣筒DA003高空排放。
(5)污水站一期整體建設完成,建設污水處理站調質池、厭氧塔、缺氧池等生化處理系統加蓋密閉微負壓收集,引入1套“生物濾池+活性炭”處理,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05排放。
(6)投料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DA007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治理措施如下:
在滿足工藝設計的前提下,選用了滿足國際標準的低噪聲、低振動型號的設備,降低噪聲源強。
根據噪聲產生的性質可分為機械運動噪聲及空氣動力性噪聲,根據其產生的性質和機理不同分別采用了隔聲、減振或加消聲器等方式進行了降噪處理。通過安裝減振墊、消聲器或者隔聲門窗來達到降低噪聲的目的。
①風機等振動設備配置減震座。
②合理地固定水管和風管減少管路的振動。
③在風管上安裝消聲器。
④給風機、水泵設備安裝隔聲罩。
確保降噪設施的有效運行,并加強對生產設備的保養、檢修與潤滑,保證設備處于良好地運轉狀態。
經治理后,高噪聲設備聲源值降到60~65dB(A)之間,滿足保護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圍墻隔音、綠化降噪及距離衰減,能夠做到廠界達標。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一般固體廢物中投料工序產生的產生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收塵灰主要成分為原料,收集后返回生產工序,不作為固廢處置。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及時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廠區危廢庫,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
(1)危廢暫存間
本項目的危廢庫位于罐區東南側,面積200m2,已按照規范化建設,地面已做防腐防滲防水,門口已貼標識牌。
(2)應急設施情況
本項目設置了1000m3的應急事故池、400m3的初期雨水池。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編制了《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已按照《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了相應的應急處置物資。備案編號:340700-2023-043-H。
2、在線監測
本項目污水處理站廢水總排口位置安裝流量計、pH、COD、NH3-N、總磷、總氮在線監測儀,用于實時監測廢水中的流量、pH、COD、NH3-N、總磷、總氮的數值。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2024年6月12日到6月13日、7月17日到7月18日,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驗收監測方案的要求,對本項目開展了驗收現場監測工作。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產設施、環保設施穩定正常運行:
(一)廢氣
根據驗收結果,驗收監測期間,項目RTO燃燒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較大排放濃度為5.61mg/m3,氨較大排放濃度為3.9mg/m3,甲苯、低濃度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為檢出,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表6有組織濃度限值要求。
儲罐呼吸廢氣、危廢暫存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非甲烷總烴較大排放濃度為7.84mg/m3,甲苯未檢出,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有組織濃度限值要求。
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非甲烷總烴排放較大濃度為13.4mg/m3,臭氣濃度排放較大值為42(無量綱),氨較大排放速率為0.011kg/h,硫化氫較大排放速率為0.010kg/h,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中相關限值要求。
投料粉塵處理設施排放口顆粒物排放均為檢出,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有組織限值要求。
聚丙烯酸鈉干燥、包裝工序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顆粒物排放均未檢出,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有組織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甲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廠界、廠區污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6)中規定的無組織排放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
(二)廢水
驗收監測2日內,項目廢水總排口pH監測結果為6.1-6.7(無量綱),化學需氧量日均濃度較大值為31mg/L,氨氮日均濃度較大值為0.18mg/L,懸浮物日均濃度較大值為40mg/L,總磷日均濃度較大值為1.68mg/L,總氮日均濃度較大值為9.9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濃度較大值為1.6mg/L,總氰化物均未檢出,石油類日均濃度較大值為0.19mg/L,甲苯均為未檢出;廢水監測結果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 1 間接排放標準,同時滿足鐘順污水處理廠污水接管標準要求。
本項目現階段實際排水量為225.76m3/d(74500.8m3/a)。項目現階段年產1.5萬噸UV單體及聯產3000噸(聚)丙烯酸鈉、1.5萬噸UV樹脂,則本項目現階段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為2.48m3/t產品。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1中基準排水量及環評中基準排水量的要求(3m3/t產品)。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數值均低于65dB(A),廠界夜間標噪聲數值均低于55dB(A),各監測點位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已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建設了一般固廢暫存場所,項目一般固廢均做到妥善處置。
已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設置危險固廢暫存場地,設置警示標識標牌。產生危險廢物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內,交由有資質的處置單位定期處置。
五、環境管理
排污許可: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排污許可證編號:91340700MA2WJRHX52001V。
應急預案: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報銅陵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號為:340700-2023-043-H。
六、驗收結論
本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按照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措施,驗收監測期間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階段性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加強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環保治理設施正常、穩定地運行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制定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加強環境保護相關知識的宣傳力度、做到環境管理規章制度上墻,強化企業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設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分級管理。
安徽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銅陵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萬噸UV新材料及其配套設施項目驗收(公示版).pdf